
屏東籍漁船清春發168號王姓船長拿著被舉發的相片,直言汙損情形根本不會影響判讀。(漁民提供)
農委會為擺脫歐盟的黃牌警告,新修正漁業三法,對違規漁船採取重罰。但漁民指出,有漁船只是船身標識被青苔沾附,以及因氣候不佳致漁獲衛星回報失敗,就各自遭重罰60萬元,直批政府矯枉過正,雞蛋裡挑骨頭,在歐盟面前做秀,重創台灣漁業。
農委會主委林聰賢日前表示,農委會不會因為漁船一次沒回報就開罰,是異常到讓大家無法接受,才會處分。不過有漁民反映,農委會漁業署屢屢拿大刀揮向漁民,對小型違規案件開罰,由於漁業署不合理不必要的報表又多又覆雜,例如轉載預報跟?魚預報根本是相同內容的東西,但漁船只要有一件沒回報,就會遭到處分。
漁民舉例,屏東籍漁船清春發168號在今年6月15日,因未依規定保持漁船船身標識清晰可辨識,漁業署因此分別對船東開罰50萬元,也對船長罰了10萬元,總罰金為60萬元。
漁民指出,依規定需於船首左、右及後側共3處標出船身標識,但從舉發照片中可以看出,清春發168號只是右側下方有青苔附著,就被漁業署認定汙損並開罰,相當無奈,漁船實際在海上作業,難免會被青苔附著,但船體上可判讀的字體還是大,根本不會影響漁船資訊的判讀,漁業署簡直是吹毛求疵,在雞蛋裡挑骨頭,被罰款60萬元非常冤枉。
另外,屏東籍漁船兆豐268號今年3月8日因衛星未成功將漁獲量回傳到國內,導致當天漁獲沒有列入總漁獲量,總量誤差超過2噸以上,受到漁業署裁罰60萬,事後訴願,漁業署仍堅持以「縱非故意,亦有過失」的理由,維持裁罰。
漁民表示,實際在海上作業時,不可能每一艘漁船的衛星都能成功回報,或多或少都會有1至2天,因為位置或天氣的關係,導致衛星無法回傳,比較當初農委會對外承諾「不會一次沒回報就開罰」,顯然言行不一,最後苦的還是漁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