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尾牙打桌球延誤下班沒給加班費 法官:合理

中華電信轉投資宏華國際公司,4年前未給付加班費被查獲開罰2萬元,宏華不服打行政訴訟,法官傳簡姓男子作證,他坦言是因吃尾牙、或留在公司打桌球延後打卡,且公司只要向長官報備加班不曾遭拒,桃園地院認為不算工作,判決罰單撤銷。

中華電信子公司宏華國際公司,從事資訊軟體服務,勞動部北區職安中心2014年4月22日前往勞檢,發現簡姓線路工程師的出勤紀錄表,在當年度1月有6天延後下班,但公司未給付加班費,依違反《勞基法》開罰2萬元。

宏華不服打行政訴訟,強調員工可申報加班,但若員工未依規定辦理,公司無法得知究竟是為職務所需、還是處理自身事務而延遲刷退,並以簡男臉書打卡紀錄證明他是在參加公司尾牙。

勞動局認為,雇主要善盡管理責任,應提出事證證明勞工延後下班的時間沒有在工作,強調簡姓工程師仍在職,會迎合公司,且「留在公司聊天」可能受令等待或是工作一部分,除非能舉證,否則都該計算工時。

法官傳訊簡姓男子,他坦言因為趕吃尾牙、結束才回公司補刷卡,平時也沒有準時離開公司的習慣,都會在公司打桌球、盥洗更衣後才回家,超過18點都在公司聊天,也自承雖然稽查時間是剛到職、有和同事交換訊息,但還是覺得聊天不算加班,強調進公司以來只要報加班,沒有被拒絕過。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加班是以勞務給付和受雇主指揮監督為要件,但簡男並非在公司要求下而留在公司,沒有被指派其他工作,若只因聊天摻雜工作內容就認定加班,不利勞資和諧,撤銷處分,宏華免罰。

尾牙究竟算不算加班?勞動局解釋,如果雇主強制員工參加,就視為工作時間,須依平日延長工時、或休息日加班等規定給加班費,但若開放員工自由參加,不管是辦在周五下班後、或是在周末另約時間宴請員工,都不算工作時間。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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