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蔡英文執政現況 高院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 二審宣判無罪定讞

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前總統馬英九無罪,全案定讞。(報系資料照,季志翔攝)

高院對於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等罪,判馬無罪確定,法官在判決理由中,舉出蔡英文總統任命賴清德當行政院長為例,認為馬英九當時召見行政院院長,商討司法關說案沒有構成洩密,將馬英九判決無罪。

高院指出,行政院院長的任命,由總統直接任命即可,坊間稱行政院院長為幕僚長,以最近政局為例,行政院林全院長辭職後,賴清德上台接任行政院院長,更有蔡英文總統出面慰留中央部會副首長之情,即為明證。

合議庭表示,閣員如有違法亂紀,輿論即怪罪馬政府執政團隊,或怪罪蔡政府執政團隊,中央閣員如有風紀問題,總統出面瞭解,併同行政院院長處理,以解決政治風暴、維持政局安定、維護國家利益,合於臺灣近年來政治現象,與憲政體制不相違悖。

高院解釋,馬英九當時聽聞黃世銘前檢察總長報告後,立即召集行政院院長、總統府副秘書長,共同會商解決之道,符合台灣政治運作現況,在執政團隊開會之時,馬又未將相關秘密資料公開,柯自訴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洵有誤會。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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