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酒壯膽!醉男持玩具槍恐嚇 依強盜罪起訴

36歲江姓男子,今年5月在臺中市北屯區一超商門市飲酒後,藉酒壯膽持玩具長槍恫嚇停在路旁的鍾姓駕駛,要求交出皮夾取走1900元後離去。相隔1小時後又在另一超商門市,赤裸上半身露出刺青,對劉姓顧客掐頸,取走其皮夾內1500元。警方據報逮人,江男辯稱搶錢後有捐100元到愛心箱。檢方偵結,依強盜、恐嚇取財、公危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江男於今年5月25日深夜,在北屯區一超商飲用大鵰酒加啤酒後,借酒壯膽,持未具殺傷力的玩具長槍,敲打停放在超商門口一汽車玻璃,以槍瞄準鍾姓駕駛,恫嚇交出證件及皮夾,取走現金1900元後,又將空皮夾丟回車內,騎機車離去。

相隔約1個多小時後,江男又在另一超商,赤裸上半身露出刺青,僅穿著迷彩短褲,走到劉姓顧客旁,以手勒住其頸部,脅迫其交出皮夾,取走1500元現金,正準備離去時,警方據報到場逮人,查扣身上現金3100元。

另外,江男又在今年6月19日深夜,酒後開小貨車經過東區一咖啡店,誤認坐在劉姓駕駛車內的白姓乘客「瞪人」,竟下車打傷白男,又手持拔釘器,作勢毆打劉姓駕駛,劉男棄車逃跑,江男才離去。

江男辯稱,對於持玩具槍1900元「沒印象」;而搶劉男的1500元,其實當時只是講話大聲一點,問對方皮夾的錢是真的還假的?拿到錢後,他買了一包菸,又把100元投入愛心箱,剩下的放自己口袋,要等對方來再還錢。

台中地檢署偵結,檢方發現江男在胡謅、全為狡辯之詞,依強盜、恐嚇取財、公危等罪嫌起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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