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店發生一起虐童致死案,震驚社會!當時不滿3歲的小男童王昊,被媽媽的同居人劉金龍等3名友人灌毒、凌虐致死,如今主嫌逃過一死判刑30年定讞,卻引起家屬不滿,昨(1日)晚間王昊的姑姑王薇君到最高法院遞狀聲請再審,並號召民眾一起「點亮台灣受虐兒童最後的陰暗角落」,為受虐兒發聲。
王昊的姑姑王薇君號召民眾一同點燈,為受虐兒發聲。(圖/王薇君臉書)當年一審劉金龍遭判死刑,但在第二審時法官卻認定嫌犯曾將小男童送醫,認為他良心未泯,改判30年徒刑全案定讞,引起家屬不滿,王昊姑姑王薇君表示,當年最高法院駁回此案上訴,連更一審的機會都不給她,因此她才特意選在最高法院遞狀表達抗議與訴求。
刑事聲請再審狀指出,根據台大法醫研究所李俊億教授的鑑定報告,王昊在送醫前已死亡4到6小時,但當初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都沒有審酌嫌犯送醫的舉動,到底是真心要救人,還是故意卸責,因此決定聲請再審。
(中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