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住5星飯店遭判刑 黃琪還找法扶免費打官司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去年出獄後,曾在7、8月間涉嫌假冒國泰蔡家蔡鎮宇獨生女蔡佳玲名義,多次以優惠房價入住台北喜來登等飯店,依7個詐欺、詐欺未遂等罪,一審遭判1年10月、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

據聯合報報導,高院今(2)日二審首次開庭,法官質疑黃琪是否能申請到法律扶助律師的資格,諭知他每周五向派出所報到並限制住居。

黃琪僅國中畢業,卻已從14歲開始行騙,2008年曾冒充塔羅牌老師騙過前總統陳水扁而聲名大噪;2011年初,更利用頂新集團少東魏宏帆的舊式身分證,申辦「黑卡」盜刷612萬元。黃琪2013年被判刑,總刑期合併為8年2個月,去年5月才出獄。

法官質疑,黃沒有中低收入戶資格,為何一審時會准許申請法扶律師?黃琪表示,他無資力,10月底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指派律師中,一審法院曾依他2014年至2015年間的財產所得,認為他符合資格。

法官要求黃琪,下次開庭前,應提出委任律師,同時,繼續對他限制住居,並於每周五向派出所報到。待法扶會准駁律師申請後,黃琪須陳報法院,明年1月4日再開庭。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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