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巿府社會局去年7月安置1歲7月男童,金姓合格保母卻涉虐童,造成男童肚子、背部多處瘀傷,另因疏於注意,未在床緣加裝床圍,導致男童掉下床、顱內出血,治療後出現輕度遲緩,高雄地檢署偵結,依傷害、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金女。
男童父母因案入獄服刑、勒戒,去年7月底起,由社會局安置,委託鳳山29歲金姓保母全日照護,但男童卻於同年10月10日凌晨1時許,因手腳抽搐送醫。醫院發現,男童右側額部顱內出血,經診斷為創傷性硬腦膜下血腫等,雖經治療,仍出現輕度發展遲緩,已影響其智力、情緒及語言發展。
金女偵查時坦言,男童手腳抽搐前2天,即10月8日晚上9時許,因床緣未加裝床圍,導致男童掉下床。調查另發現,男童肚子、背部有多處瘀傷,金女雖坦承曾故意推男童去撞小茶几,但檢方委由高醫驗傷後,卻認為有部分瘀傷屬長條狀,疑是棍棒造成。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