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家人當晚一時籌不出300萬元保釋金,直至11日早再開庭並籌到錢。(劉宥廷攝)高雄地檢署偵辦海軍獵雷艦案承造商慶富公司涉詐貸案,檢方10日再傳慶富前執行長簡良鑑,訊後認定簡對詐貸過程了解,當庭將他逮捕並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聲請羈押,法院當晚審理裁定300萬元交保,但簡家人一時籌不出保金,直至11日早再開庭並籌到錢,簡在家人陪同下步出法院,全程面色沉重、不發一語。
雄檢根據慶富老董陳慶男提供事證,認定慶富前執行長簡良鑑也涉參與向一銀為首的銀行團詐貸,讓案情出現重大進展;據了解,陳慶男父子坦承假增資及詐貸,但強調詐貸是公司前執行長簡良鑑主導,目的是彌補集團造艦所需資金缺口。
辦案人員持續蒐證搜索查扣的資料,發現慶富向銀行團請款的獵雷艦文件上,不少都有簡良鑑以執行長身份簽章,且簡男也被搜出私下仍持有慶富內部的業務機敏文件,陳慶男被辦案人員查證得知後,另控告簡男違反營業秘密法。
檢方2度傳喚簡男到案,他仍否認主導詐貸、參與假增資犯行,隨後被他當庭逮捕,依涉犯銀行法特別詐欺、公司法虛偽增資、背信及營業秘密法等4罪,聲請羈押;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簡雖有投資大陸事業,但最近3年內僅出國3次,每次停留2、3天,並無頻繁出入或長期滯留海外等情形,至於檢方認為尚有3名證人未到案恐有逃亡串證之虞,此部分舉證不足,法官裁定准予300交保,不過須每晚到一心路派出所報到。
法院雖裁定300萬元交保,但簡家當晚只籌出70萬元,法院深夜11點為此開庭,簡男卻拒夜訊,簡聘請的律師多次進出法院要求降低保釋金,都未獲同意,只能悻然離去,簡也在雄院留置室過夜,法官決定一早再開庭決定是否降低保金或暫予羈押直到交付保金;早上9時再度開庭,律師隨即向法官指稱保金已籌到,不到1小時,簡就步出法院。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