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公所納骨塔工程遭人檢舉索賄收取回扣,遭彰檢列為被告的彰化市民代表會主席楊惟欽(右),一搭機返國就被檢調帶回調查、偵訊;12日晚間遭羈押禁見。(謝瓊雲翻攝)彰化檢調偵辦彰化市第二納骨塔工程弊案,公所民政課長11日下午2點遭地院裁准羈押禁見,另名被列為被告的重要關鍵人物夜間返抵國門,剛入境就遭航警留置,調查站人員趕到桃園機場將人帶回訊問,13日晚間訊後遭裁定羈押禁見。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指出,縣調站接獲民眾檢舉,針對彰化市公所第一公墓的納骨塔新建工程,代表會以監督之名成立專案小組,對民政課承辦業務課員及包商百般刁難,逼得包商為求過關,選擇花錢了事。
全案由檢察官蕭有宏指揮偵辦,10日發動搜索、約談10多人,民政課長林宏柏、主席楊惟欽兩人被檢方列為被告;林訊後11日已被收押禁見,楊則因人在國外無法到案說明。
檢調密切掌握監控楊惟欽行程、鎖定他的返國班機,11日晚間楊剛搭機返抵國門,立刻遭到桃園國際機場航警留置,縣調站人員漏夜前往將人帶回偵訊,當時楊還一臉無辜茫然,向航警表示在國外沒看新聞,不知發生何事。
林漢強說,專案小組為了偵辦此案不眠不休,蕭有宏更已連續四天沒回家,幾乎沒有好好闔眼休息;經過漏夜彙整事證,13日中午完成複訊後,檢方同樣以楊涉有〈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且有滅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晚間6時許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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