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婦人日前騎兒子的機車到醫院探病,離去時竟誤騎錯車,還成功發動引擎。事後該輛車主發現機車不見趕緊報案,警方循線在800公尺外找到婦人,婦人雖喊冤不是故意的,但仍被依竊盜罪將她函送法辦。
不同機車、同車號竟能成功發動引擎,粗心婦被當小偷函送。(圖/翻攝)
粗心婦人騎錯車 車牌「625」認錯機車。(圖/翻攝)本月7日下午,古姓車主將機車停放在台北市忠孝醫院附近,回頭準備牽車時,卻發現機車不翼而飛,趕緊報案,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循線在800公尺處找到該輛機車及一名51歲的毛姓婦人,婦人向警方供稱,因為只記得兒子的機車車號有「625」這3個數字,她當時看見車牌有「625」的機車時,誤以為是兒子的車,鑰匙一插機車也跟著發動,她不疑有他騎了就走;警方再度調閱監視器進行比對,確認婦人並未說謊,但因古姓車主已向警方報竊盜案,而竊盜罪又是公訴罪,訊後仍將毛婦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一輛機車使用久了容易鬆動,且不同鑰匙也有可能出現重複刻痕,確實可能成功發動引擎而騎錯車。警方呼籲民眾,應牢記自己車輛的車號、款式、顏色等特徵,最保險起見還是加上大鎖以防止遭竊。
(中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