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被控侵占減資款案,台北地檢署因無法在羈押期限內結案,今(14)日聲請具保停押,但另名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掏空中影7億多資產,合計共被判刑8年6月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已對莊女限制出境,並發出傳票通知她在12月上旬入監服刑。
北檢在莊女判刑定讞後,立即對她啟動防逃機制,對她實施限制出境、出海,確認她人在國內,日前已發出傳票,通知她下月入監,檢方將等莊女順利入監後,再向高院聲請定執行刑期。
據了解,北檢通知莊女於12月6日報到,入監服刑,但北檢面對媒體詢問,並不願證實。
判決指出,莊女擔任中影副董事長期間,利用保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再以不實的財務報表,及偽造的取款憑條向銀行詐取財物,不法挪用中影資產7億5000多萬元。
高院更一審認定,莊女共犯下偽造私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14罪,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5年8月徒刑,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判1年徒刑,這部分可以易科罰金36萬元,莊女不服提上訴。
莊女辯稱,她與董事長蔡正元討論同意投資近江醫院及台中棒球場後,才對外代表中影簽約並調度相關資金,且她購買中影股權成該公司最大股東,有權決定該公司相關投資事宜,沒有任何不法,否認犯罪。
10月26日,最高法院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7罪,各判莊女3月到3年4月不等刑期,總計刑度為8年6月,至於莊女另涉業務侵占罪部分,與詐欺部分基本事實是否同一有待調查,將這7罪發回高院更審。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