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一位人妻控告一名汪姓男子趁她酒醉時,載她至旅館性侵,強拍裸照,還揚言會散布裸體畫面,逼她前往旅館性侵達8次,豈料汪男提出性愛影片時,這位人妻完全沒有拒絕之意,且處於「主導」角色,原來是她「酒後亂性」而不自知。
這名40多歲的人妻表示,她去年在某立委餐會上認識59歲汪姓男子,汪男趁她酒醉就載她去旅館性侵得逞,還偷拍裸照,事後更逼她至旅館發生8次性行為。她不想再見面,沒想到汪男竟然把兩人性愛照片PO上臉書,她只好赴約,繼續遭汪男性侵,最後忍無可忍憤而提告。
但這位人妻應訊時,完全不記得當天旅館內發生什麼事情,也不知道遭性侵時間與旅館地點,只說醒來時沒穿內褲,也沒有報警,致使檢方無法追查事實的狀況。
汪男到案時否認犯行辯稱,人妻喝醉不想回家,載她回家時,還在車上自行脫去上衣,要求一起睡覺,因此兩人前往旅館,隔天一早才發生性關係,兩人事後約會多次,也如情侶般發生性關係,性愛影片與照片是各自用兩人手機拍下,並非所謂的偷拍。
檢察官發現,人妻在影片、照片中並沒有任何不悅的表情,甚至在性愛過程中擔任主導角色,因而認為汪男不構成性侵與妨害祕密罪,但汪男在臉書上貼出兩人性愛照,遂依妨害風化罪將他起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