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董事爭訟 中研院士曾永義4人敗訴

創刊70年的財團法人國語日報董事會鬧內鬨,2014年就任董事長的前教育部次長林昭賢,認為中研院院士曾永義等4名董事因兩次以上未到董事會開會,即視同辭職、喪失董事資格卻仍不退位,向台北地法方院提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訴訟,法官15日審結,判曾永義等4人敗訴,曾等4人代表在聆判後表示,將提上訴。

林昭賢是以《國語日報》社名義,提告請求法院確認曾永義等4人與《國語日報》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另今年3月6日、3月26日由曾永義等4人及其他董事蔣竹君、王宮田、何大安、王傳亮、陳義芝、郭添財、洪國樑、孫慶國所召開的董事會,也應該宣告無效。

北院開庭時,林昭賢委任律師表示,由於《國語日報》的內部章程規定,董事必須親自出席董事會,兩次未到就視同辭職,林昭賢發現原《國語日報》董事曾永義、陳清溪、吳敏而、吳慶堂4人,早已因為多次未到董事會而失去董事資格,4人卻出席了今年3月6日及3月26日的董事會改選,做出使林昭賢失去董事資格的決議,爭議經私下協調不成,只好提起民事訴訟。

曾永義等4人的委任律師則反駁,4人均無辭職的意思,且依章程規定,常務董事要六次未出席,才視同辭職,並非林昭賢主張「常務董事也是董事,適用董事兩次未到,即視為辭職的規定」。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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