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獲3級保育類的眼鏡蛇。(陳鴻偉翻攝)42歲賴姓男子,平時在台中太平山區從事園藝工作,今年9月時意外抓到1條眼鏡蛇,隨後就將蛇當成寵物養起來,還將餵蛇的照片PO到自己臉書,由於違法飼養保育類動物,被民眾發現檢舉,保七總隊刑警大隊獲報後前往搜索,循線將賴約談、法辦。
警方日前接獲民眾檢舉,表示有人在台中山區養眼鏡蛇,還將過程PO在臉書,有人留言質疑:「眼鏡蛇能養嗎?」對方還回:「先抓再說。」、「我只是讓牠曬太陽。」警方經暗中採證後,確認賴確實有養蛇。
保七警方日前持搜索票前往賴住處,當場查獲這條3級保育的眼鏡蛇,賴則供稱他在這裡種花,日前意外發現這條蛇,是為了家人安全才將牠養在鐵籠,還說因為工作忙,所以才沒有告知相關單位。
警方偵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賴法辦,另呼籲民眾養動物時,可前往農委會網站查詢,上面有詳細列出各種保育類動物,不要因為新奇、好玩甚至想賺錢而亂養觸法。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