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GO百貨經營權爭奪戰火熱之際,2002年的董事會中,會計師賴百吉沒有出席,卻在會議紀錄出席欄上列名,太平洋建設創辦人章民強就此控告李恆隆、賴永吉偽造文書以及偽造指派書等罪嫌,台北地檢署以超過追訴時效,將李、賴2人處分不起訴,章民強聲請再議,台灣高檢署認定章的聲請無理由,駁回再議,李、賴2人不起訴確定。
2002年太平洋建設爆發財務危機,創辦人章民強家族為化解危機,利用資本1000萬元的太平洋流通搜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控股公司,經營被稱為金雞母的SOGO百貨,並由李恆隆擔任太流公司負責人。
2002年5月7日的太流董事會,會計師賴永吉並未實際出席董事會,簽名卻出現在會議紀錄的簽名欄上,章民強認為賴永吉涉及業務登載不實。
另外,2002年9月21日,李恆隆以太流董事長名義召集股東臨時會及董事會,決議太流公司增資10億元,李恆隆及太百公司又放棄認購權,最後這個現金增資案由遠東集團全數認足,最後還增資到40億1千萬元,遠東集團因此取得太流公司及太百公司的控制權,順利取得SOGO經營權。
章民強認為,當時李恆隆在召集股東臨時會時,並未寄發召集通知及說明召集事由,會議也未實際召開,而李恆隆及太百公司放棄認股,也未經董事會同意,另外還有不在國內的董事也在會議中簽名,認為太流董事長李恆隆、會計師賴永吉涉犯偽造文書罪嫌。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