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要求撤告狼父 少女怒回:我是妳孫女耶!

1名16歲少女被父親2度猥褻,家人卻想要息事寧人,阿嬤更要求少女撤告,讓她身心受創,心理諮商師不斷輔導少女,助她走出陰霾。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狼父1年5月徒刑。

據《自由》報導,2016年3月底,狼父趁少女於房間熟睡時,撫摸她的胸部及臀部,少女驚醒後逃離,雖然父親於事後下跪道歉,還辯稱自己是「夢遊」,要求她不要講出這件事情;事後,少女只向2個妹妹等家人訴苦。然而,同年6月29日,狼父再犯,少女驚醒後還不斷以下體磨蹭女兒臀部。

少女事後向男友、母親訴苦,事件才因此曝光。這時,阿嬤竟然傳簡訊說:「要怎麼樣才要對養育妳16年的人撤告」,還提出3條件:1、無條件把妳們姊妹監護權讓出;2、從此不再與妳們見面;3、斷絕父女關係,從此無任何關係。

少女則回說「養了16年就可以這樣對待我?」她還指出,小時候大人教我們不可以說謊,父親明明有做卻不承認,「我是你孫女,你有想過我的感受嗎?」少女姑姑雖一再保證,會保護她,但又表示少女通報學校,讓父親很失志,「若妳不想失去他、多關心他一下」。

眼見得不到部分親人支持,少女灰心喪志,諮商師不斷輔導,還安慰說:「與家人走到司法訴訟這一步,是一件十分辛苦、不容易、也需要勇氣的事情」。開庭時,狼父雖否認犯行,新北地院還是採信少女以及2個妹妹的證詞,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狼父1年5月徒刑。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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