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求償有時效性! 妻逾2年提告夫判免付賠償定讞

顏姓男子和陳姓小三搞婚外情還生下2名子女,顏男的黃姓正宮獲知此事後,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且對顏男和小三提告求償,一審法院判顏男需付30萬元賠償費,陳姓小三要付15萬賠償費,但顏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以黃女向夫提告已逾2年請求損害賠償權時效,改判顏男免付賠償費,全案定讞不可再上訴。

據《蘋果日報導》報導顏男和黃女在民國87年2月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本幸福婚姻卻在16年後變調,民國93年7月顏向妻子坦承外遇,黃女還發現老公與陳姓小三也生2 名子女,但黃女並未立即訴離或提告求償。

事隔多年黃女因無法容忍而訴請離提告求償,一審法官判准顏、黃兩人離婚,顏男需付30萬元賠償費,陳姓小三則要付15萬賠償費,但顏男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顏外遇生子已使妻子配偶權受損,黃女可依法請求賠償,但其提告已逾2年請求損害賠償時效,所以,顏男拒賠於法有據,乃撤消一審原判決,改判免賠定讞,陳姓小三則是賠償確定,另顏、黃兩人離婚官司則仍在上訴審理中。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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