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爽當「婚宴蟑螂」沒事? 檢:公訴罪須依法送辦

疑有吃霸王餐惡習的宋姓、王姓母女檔,被爆料25日到台北市信義區某婚宴會館,沒包禮金還吃不認識的新人喜酒,白吃白喝,雖然新人及家屬對「婚宴蟑螂」母女不願提告,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母女倆可能涉及詐欺得利罪,由於詐欺得利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警方仍須依法調查後移送檢方處理。

警方調查,54歲宋姓婦人與24歲王姓女兒,分有傷害、偽造文書與詐欺前科,11月12日,王姓女子打電話向北市松德路湯包店訂購460元的湯包、排骨酥湯與小菜,要求隔日外送至住處,隔天卻表示身上沒錢。信義警分局已依詐欺罪將王女函送北檢偵辦。

但王女及母親宋婦25日現身信義區婚宴會館,到王姓男子的婚禮白吃白喝,她們冒充新郎小學同學,主菜還沒上,就開始瘋狂打包,甚至跨桌打包滿滿2大袋菜餚。後來王女還參加新人互動遊戲得獎,上台與新人合影,高調行徑引起眾人懷疑。

新郎父親問王女哪所國小,她卻答不出;親友請餐廳報案,員警到場將她們請出大廳,豈料2人竟自稱是弱勢,「弄我們,沒好下場!」新郎父親抱怨,「連張紅紙也沒收到。」新郎則大方表示,就讓他們帶走菜餚,不願意提告,「只是覺得好氣又好笑。」警方表示,「婚宴蟑螂」行為觸犯詐欺罪。

北檢表示,刑法339條詐欺得利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徒刑,由於該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俗稱的公訴罪,雖然新人及家屬不願意提告,但警方仍須依法調查並移送檢方處理。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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