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陳長文投書媒體,質疑北檢偵辦遠雄大巨蛋案,與高雄巨蛋案標準不同。台北地檢署28日以新聞稿回擊,痛批陳未經查證、信口開河,捏造事實攻擊司法之公正信賴性,嚴重違背律師倫理規範。
陳長文指稱許多過去特偵組不起訴的舊案,北檢重新起訴,法院都判無罪。北檢以大巨蛋案起訴李述德,起訴書刻意忽略遠雄一開始就是以零權利金得標大巨蛋,扭曲事實,並稱同樣未收權利金,甚至高市府還補貼15億的高雄巨蛋案,為何不是圖利?
北檢回應,迄今根本尚未有任何一件特偵舊案偵結起訴,更遑論有經法院判無罪案件。李述德遭起訴有諸多事實及理由事證均已詳載於起訴書中。
新聞稿指出,陳長文以高雄巨蛋案對比,是「竹篙湊菜刀」!因2案財務計畫自償率自始有別,使兩市特許公司與市政府間之地上權權利金、協助配合事項均完全不同,監察院1高雄巨蛋案調查報告已有詳盡論述,兩者豈可相提並論!
北檢表示,近年來對於重大矚目起訴案件,均已採團隊辦案,且嚴格把關,符合刑事訴訟法之起訴門檻。歡迎外界檢視檢察官辦案品質,但對刻意混淆視聽,甚至意圖不當影響司法公正之行為無法苟同,並呼籲各界尊重司法,給予司法純淨空間。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