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批檢追殺馬洩密案 北檢回嗆干擾馬案審判

台北地檢署不滿律師陳長文一再投書批評北檢起訴馬英九教唆洩密案,4日上午二度以措辭強硬的新聞稿回擊,批評陳對於其主持之法律事務所律師訟訴案件,作法庭外不實評述,干擾馬案二審審判,損害司法公正,不僅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也損及在 野法曹職業尊嚴及榮譽。

北檢表示,陳律師再舉錯誤案例,誤導社會視聽,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6條規定「律師應謹言慎行,以符合律師職業之品位與尊嚴」;且陳律師文章批北檢偵辦馬案立場,為「立委關說司法,無關公共利益」,乃是民粹式指摘,北檢起訴書從未提及,係遭陳扭曲。

北檢指出,馬案一審雖獲判無罪,但台北地院判決支持北檢起訴馬英九洩密事實,只是各界並不認同「院際調解權」無罪理由;至於大巨蛋案,相關被告人為刻意操作鑿痕斑斑,北檢舉證翔實,陳係草率發表評論。

北檢認為,陳律師就其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辯護之訴訟案件,公開發表不實評述,有違律師倫理規範第24條第3項規定「律師就受任之訴訟案件於判決確定前,不得就該案件公開或透過傳播媒體發表足以損害司法公正之言論」。

北檢批評,陳律師於馬案高院審理之際,在法庭外發表不實評述,干擾法院審判,妨害司法公正,不僅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也有損在野法曹職業尊嚴及榮譽。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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