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議員廖正良收賄首開庭 辯30萬是「選民服務」

新北市議員廖正良涉嫌收受違建戶30萬,施壓新北市工務局拆除大隊,士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法院今(4日)首次開庭,廖否認犯罪,表示30萬是選民給的政治獻金,而他也只是「選民服務」。法官諭知案件移合議庭審理。

士林地院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傳喚廖正良以及包商張緯立到庭,廖表示否認犯罪,而張承認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但否認行賄,至於是否涉及不法,將在開庭時表示意見。

檢方起訴,2014年間廖姓違建戶在汐止山區興建大型鐵皮屋,作為推放廢鐵之用,屢遭附近居民檢舉,新北市政府拆除大隊列「優先拆除」違建,違建戶則透過張,與議員廖正良聯繫,並且向拆除大隊施壓,藉以暫緩拆除。

2015年10月中,廖正良在服務處內,與違建戶等人碰面,以手指比出「3」的手勢,示意要30萬,待違建戶從競選服務處對面的郵局領款並交給廖之後,廖向拆除大隊施壓,多次以電話要求執行拆除前,要和他多溝通,讓他可以跟選民交代。

檢察官以30萬並未依政治獻金法申報,且多次打電話給拆除大隊副大隊長施壓,口氣很嚴厲,認定廖涉違背職務收受賄絡,並依法起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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