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陳姓男子,透過臉書結識一女保險員,佯裝要幫母親投保詐騙4萬餘元,再以母親名義傳LINE給對方,假借要還款約對方見面後,卻恐嚇:「如果不跟我嘿咻,就不還錢」,兩度性侵害被害人得逞。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他判3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去年8月透過臉書認識女保險員後,雙方迅速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但僅持續4、5天就分手,期間陳男多次假借各種理由向女保險員和其他人詐欺,一審被判2年徒刑。
去年9月12月,陳男以母親名義佯稱要幫兒子還款,女保險員信以為真,與陳男一起到台北一旅店投宿要等陳母出現,但等不到人,反遭陳男性侵得逞。事後,女保險員擔心陳男不還錢,而未報警處理。
同月27日,陳男又聯絡女保險員,佯稱錢都被他媽媽拿走,害他沒辦法還錢,還因此與其母起衝突,反遭其母男友提告擄人勒贖,請女保險員一起到飯店幫忙整理資料與律師研究案情。
但又是同樣情境,等不到律師,女保險員又遭陳男性侵,還恐嚇:「如果不跟我嘿咻,就不把錢還你」等語。被害人連續被性侵兩次,才發現對方不會還錢,因而報警查獲。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