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遭限制不能提早上班 夫:5分鐘也能做愛

一名結婚20多年的張姓婦人,嫁給有強烈控制慾丈夫,規定她不能提早上班,下班也須立刻回家,有次提早出門,就引來丈夫不滿說:「5分鐘也能做愛。」有時還懷疑她有外遇,回到家要脫褲檢查下體。

張婦忍受不住丈夫長年的不信任,最終忍無可忍訴請離婚獲准。據《ETtoday》

報導,張婦向法官道出過去種種被控制的遭遇,有次提早5分鐘出門上班,就引來丈夫不滿說「想做那件事5分鐘就足夠」,她也被要求下班後應馬上回家,不得在工作場所滯留,對方也會親自到工作地監視,看她是不是真的有上班,如果路邊沒看到車就會更加起疑,若外出也要報備行蹤、通話須開擴音、不得與丈夫不認識的人外出、上廁所不得關門、禁止參加友人聚會,連逛街、購物亦受到限制,若未經同意離家,便恐嚇「會見不到孩子」、「父母走在路上,不知何時會被車撞到」。

對此,張夫反駁說,自己都是在「關心」妻子,才會要求下班早回家,不要早出門,是因為老闆也不會加薪。但孩子卻作證,張夫平常就愛喝酒,喝酒完之後發酒瘋,回來之後他喝酒如果不開心就會摔碗盤或摔東西,罵三字經,如果媽媽晚下班晚就懷疑在外面有男人」。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夫不顧原告感受與尊嚴檢查下體,並約束日常行動自由、跟蹤,讓女方無形中飽受精神壓力,審酌後判決離婚獲准,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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