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妻重逢親臉摸奶挨告 男「慾火上身」還是…

一對離婚夫妻因小孩想念爸爸,於是相約全家團聚吃飯,但女子事後卻指控,好心做晚餐給前夫吃,卻突然被他靠近大力抱住、強吻嘴唇與趁勢襲胸,時間長達5分鐘,直到小孩返家按電鈴,才停止動作,怒而提告強制猥褻。

但女子前夫否認所有指控辯稱,是前妻當天懺悔當初紅杏出牆才會導致離婚,因她有恐慌症、躁鬱症,才會抱著安撫她,並親吻臉頰,但沒有摸胸,當時她也沒有反抗。

台北地檢署認為,婦人陳述不一,無法單憑她的指控,就認定男子涉有重嫌,因此不予以起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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