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視病如親精通中西醫兼律師 鄒文豪逝同事慟
宜蘭大學健康中心駐校醫師鄒文豪,去年5月搭乘校內電梯,因電梯廂未與地面對齊遭絆倒,上半身倒在電梯內,下半身在電梯外,最後活活遭電梯夾死。事後電梯維修員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宜蘭地院判決無罪,等於無人要為鄒醫師之死負責。
鄒文豪是台北榮總員山分院骨科醫師,從2008年起擔任宜蘭大學校醫,周一下午2時至4時,會到宜大體育館2樓健康中心駐診。但去年5月23日下午2時至3時,卻沒人發現鄒醫師的身影。
直到下午3時許,有學生從2樓按電梯,電梯門沒開,到1樓向管理員反映,管理員到2樓查看,從電梯縫隙看見鄒文豪卡在裡面,趕緊報警。警消人員到場發現鄒已死亡,檢方相驗死因是創傷性休克。
檢方偵查認為,沈姓電梯維修員未把PLC(可編程邏輯控制器)列為維修檢查項目,也未建議校方更換,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沈男及其律師出庭時表示,事故後宜蘭縣政府會同機械技師公會檢測煞車及周邊電控均正常,反覆操作也都正常,顯見沈男已有合理檢查。
吳姓技師證稱,PLC或電器更換,實務上是用到壞,依他的見聞,沒有見過PLC壞掉,若環境好可用20年,本案應是突發意外。
宜蘭地院認為,檢方未明確指明沈姓維修員應負注意或有通知、建議校方更換PLC或繼電器的義務,無證據證明沈員在其業務職掌範圍內有何疏失,將沈判決無罪,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