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金庫南京西路分行前授信經辦人員賴建誠勾結勾結房仲業者陳西元,協助以人頭對保、高估擔保品,藉此詐貸近1億元,事後每筆貸款收受2至5萬元不等賄款,並接受喝花酒等招待,使合庫損失至少3000萬元,台北地檢署8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賴建誠、合庫經理李深淵、襄理黃文焱,以及房仲業者陳西元起訴。
檢方查出,陳西元以房屋仲介為業,但看中有投資潛力的標的時,則會以投資客身分先行購屋,為減少自備款的資金需求,2010年起找上擔任貸款授信的賴建誠。雙方合謀由陳男提供人頭,賴男負責灌水擔保品房地價值,藉此取得更多銀行貸款。
2010年11月至2011年間,賴建誠至少經手5筆由陳西元提出的貸款案,明知陳男以人頭充當貸款人,還協助高估擔保品價值,違反內部審查規定放水核貸,助陳男詐貸1億元。陳男為感謝賴男相助,每次事成後給予2到5萬元不等回扣,甚至帶賴男喝花酒。
不過,陳西元原先都有按規定給付利息,但終因周轉不靈而欠款。合庫原打算拿抵押品抵債,沒想到人頭翻臉不認人,否認出面貸款,導致合庫無法取得房地拍賣,損失高達3000萬元。
檢方深入追查後,發現合庫經理李深淵、襄理黃文焱也知情並參與勾結,於是依法將賴建誠等4人提起公訴。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