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太平區40歲吳姓女子,不堪陳姓前男友一再騷擾,聲請暫時保護令也無效,買鋁棒要給對方一個教訓,雖然她只朝對方四肢揮打,混亂中仍打到陳男頭部致倒地不起,當晚她回去查看時,陳男已無氣息。台中地院依重傷害致死罪判吳女7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吳女與陳男3年前在網路上認識,前年8月同居在陳男太平區住處,但兩人開始起嫌隙,吳女於去年10月主動搬離,但陳男不願分手,經常到吳女位於太平區東平路租屋處騷擾。
吳女不堪陳男於今年1月9、10日連續騷擾,報警並聲請暫時保護令,但僅相隔一週,陳男又到吳女住處外大吵大鬧,還刻意把吳女機車車牌拿走,讓她無法騎車。由於陳男經常吵鬧
,附近鄰居也不堪其擾,許姓房東要求吳女若無法處理與前男友關係,要提早中止租約。
吳女報警後,由員警陪同到陳男住處取回車牌,但兩人還是大吵大鬧、爭執不停。吳女為給對方一個教訓,於18日上午8時許,先花了599元買一支鋁棒,再到陳男住處。
兩人一碰面又發生嚴重爭吵,吳女先砸對方機車,接著又以鋁棒攻擊其軀體、胸部、四肢,陳男被打到倒地,還是念念有詞的罵吳女,吳女氣憤離開現場。
當晚11時許,吳女又回去查看,發現陳男已無氣息,並無做任何處置而離開現場,直到翌日陳男姊姊發現他全身冰冷報警處理。
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吳女並無殺人犯意,依重傷害致人於死罪判7年6月徒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