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市1名龍姓嫌犯,犯案後趁被檢方羈押時,擔心槍枝被發現,便透過委任律師傳話給妻子說「回去找1把基隆家的鑰匙,要好好保管!」怎料妻子卻在台南租屋處找到1把槍及11顆子彈,而自首交給警方。日前基隆地院審結,將龍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6萬元。
檢警調查,龍嫌長期吸毒,去年8月才剛勒戒出獄,因為和1名周姓男子有私怨,遂夥同2名友人持槍到周男家,將周母洗劫且加以凌虐,事後遭移送羈押,龍嫌因擔心藏在台南租屋處的槍械被發現,於是將委任律師當傳聲筒,要律師帶話給妻子說「回去找1把基隆住處鑰匙,要好好保管!」暗示將槍械藏好。
隨後,龍妻於去年10月間回台南租屋處找鑰匙,卻在頂樓發現有1把槍及11顆子彈,龍妻見狀後直接把槍彈拿去警局投案,經警方調查後,證實槍枝有殺傷力,但子彈因為浸水太久,失去殺傷力。
律師經警方詢問時表示,龍嫌確實有要他傳話說找基隆住處的鑰匙,並且要「妥善保管」,但他並不知道原來話中有話,竟被當成傳聲筒。
龍嫌知道被妻子出賣後坦承,槍、彈等零件都是網路上買的,自己也在網路上學怎麼改造更換,不知道有殺傷力。
經基隆地檢署調查後,將龍嫌起訴,基隆地院日前亦審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龍判處3年6月徒刑,併科6萬元罰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