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1間醫院劉姓泌尿科醫師,去年為1名6歲女童進行疝氣手術時,疑因手術失誤,造成女童股神經受創,導致右大腿肌力不足,行走時常不支倒地,家長質疑留有醫療疏失,檢方依醫療審議委員會鑑定,將劉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6歲女童去年因腹痛,被家長帶往醫院,向50歲劉姓醫師求診,劉診斷是右側腹股溝疝氣,需手術治療,不料在修補手術中疑誤傷股神經,女童術後走路出現姿勢異常,常不支倒地,無法行走。
衛福部醫療審議委員會鑑定後認為,劉姓醫師選擇疝氣手術符合醫療常規,但該手術程序實施,不可能傷及股神經,女童卻股神經受損,是劉疏失所致。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