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掏空中影7億多資產,合計共被判刑8年6月定讞,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通知她在明(13)日上午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莊女擔任中影副董事長期間,利用保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再以不實的財務報表,及偽造的取款憑條向銀行詐取財物,不法挪用中影資產7億5000多萬元。
高院更一審認定,莊女共犯下偽造私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14罪,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5年8月徒刑,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判1年徒刑,這部分可以易科罰金36萬元,莊女不服提上訴。
10月26日,最高法院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7罪,各判莊女3月到3年4月不等刑期,總計刑度為8年6月,至於莊女另涉業務侵占罪部分,與詐欺部分基本事實是否同一有待調查,將這7罪發回高院更審。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