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姓人夫和余姓小三到旅館開房間,妻子隨後帶徵信社人員闖入拍照、錄影,張妻怒告兩人妨害家庭雖然當時張男全裸、余女下半身赤裸,但因張妻只看見「棉被在動」,未見兩人有性器接合,且現場無採集到沾精保險套或是衛生紙,因此,法官在審理後判張男和小三無罪。
已婚張男和余姓女子兩年前到新北三重某旅館開房間,不久後張妻就率徵信社人員闖入,據聯合報導,張男當時身上光溜溜沒穿衣服,余女則是衣衫不整、下半身赤裸的在床上,徵信社立即拍照、錄影存證,張妻也向警方提告妨害家庭,但張男和余女則是打死不認帳,一口咬定沒有發生性關係。
法院審理期間,張妻推翻在警方訊問時所說,看到兩人正在發生性行為,改稱當時房內燈光昏暗,只有看見棉被在動,感覺兩人應該是在做愛。
法官審理後認為所謂通姦、相姦,是指雙方性器接合交媾行為,但張妻與徵信社人員未目睹兩人有性器接合,現場影片也沒有拍到,再加上現場無採集到沾精保險套或是衛生紙,因此,兩人衣不蔽體共處一室,應有不正常男女親密關係,卻無證據佐證有妨害家庭行為,所以,判決張男和余女無罪。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