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賓士國道硬切逼車 還急煞開窗伸出這根

黃姓男子11日駕車由濱江街匝道要上高速公路時,遭一部黑色賓士車從路肩超越,並惡意急切、逼車、急煞,還放下車窗伸出手向黃比中指,挑釁意味十足,黃男將遭逼車過程的行車紀錄器向國道警檢舉,警查看後認定賓士車已違兩項交通法規,及涉犯公然侮辱,除要吊扣車牌3個月,並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及3000至6000元罰鍰,警將開單告發賓士駕駛。

賓士駕駛在國道路肩超車、硬切逼車險釀禍,竟還搖下車窗伸出手向後方駕駛比中指,行徑十分囂張惡劣。(孫曜樟翻攝)

國道警表示,黃姓男子11日晚7點左右駕駛車輛要從辦公室返回士林家,由濱江街匝道上高速公路時,後方一部四色賓士車由路肩超車,並一路靠左逼迫黃男讓道,幾乎要撞上黃男車輛,隨後又硬切至黃男車前,還搖下車窗伸出手向黃男比中指,同時刻意放慢速度後突然急踩煞車,害黃男差點撞上。黃男返家後將整個逼車過程的行車紀錄器,透過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提出檢舉。

國道第一大隊檢視整個過程畫面說,賓士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違規行駛路肩的部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9款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罰3000至6000元罰鍰。警方將依法製單處罰,另有關賓士車駕駛對黃男比出中指的行為已涉及公然侮辱,只要黃男提出告訴,警方也將依法偵辦。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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