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中影7億 莊婉均未到監執行不排除拘提通緝

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掏空中影7億多資產,合計共被判刑8年6月定讞,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通知她在13日上午入監服刑。但截至傍晚下班時,莊女均未向北檢執行科報到,對此,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周士榆表示,一切依法處理。

依照法律程序,若當事人沒有正當理由拖延入監,執行檢察官可以發出拘票,指揮警調拘提,若是拘提不到,則發布通緝。

判決指出,莊女擔任中影副董事長期間,利用保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再以不實的財務報表,及偽造的取款憑條向銀行詐取財物,不法挪用中影資產7億5000多萬元。

高院更一審認定,莊女共犯下偽造私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14罪,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5年8月徒刑,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判1年徒刑,這部分可以易科罰金36萬元,莊女不服提上訴。

10月26日,最高法院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7罪,各判莊女3月到3年4月不等刑期,總計刑度為8年6月,至於莊女另涉業務侵占罪部分,與詐欺部分基本事實是否同一有待調查,將這7罪發回高院更審。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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