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律師閱卷 漢唐光電徐國良羈押裁定遭高院撤銷

漢唐光電科技董事長徐國良,遭檢舉涉嫌以不實財報,對外販售漢唐公司未上市股票吸金逾2.4億元,檢方認定徐涉嫌重大,聲請羈押禁見獲台北地院裁准,徐不服提抗告,高院認為北院沒有說明原因就限制律師閱卷,未踐行正當法律程序,撤銷羈押裁定發回北院重裁。

檢調日前接獲大批投資人檢舉,懷疑徐國良多年前就以類似「印股票、換鈔票」方式吸金,徐國良明知漢唐並未上市櫃,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不能販售,且其公司營運情況不佳,卻美化財報,佯稱漢唐光電將上市,投資獲利豐厚,向投資大眾推銷購買未上市的漢唐公司股票,至少吸金逾2.4億。

台北地檢署認為,徐國良涉及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證券詐欺,以及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販售未上市櫃股票等犯行,28日指揮新北市調處搜索漢唐公司3處地點,並約談徐國良2名涉嫌人及4名證人到案,訊後聲押徐國良獲北院裁准。

徐不服提抗告,高院認為檢察官在聲請書及庭訊時,並沒有禁止徐的律師拷貝、抄錄卷證理由及法律上依據,但北院卻沒有說明原因就限制律師閱卷,未踐行正當法律程序,因此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北院重裁。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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