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到最高檢察署遞狀。(陳志賢攝)
馬英九到最高檢察署遞狀。(陳志賢攝)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洩漏偵查祕密給特定媒體抹黑,13日下午到台北地署告發檢察長邢泰釗涉嫌洩密,並向高檢署遞狀聲請將三中案及北檢洩密案,均移轉其他地檢署偵辦。馬英九告發後,痛批北檢已經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
馬英九說:「我今天來,告發檢察官洩密,實在是忍無可忍。從台北地檢署重啟偵辦三中案以來,一直有各種扭曲事實的錯誤傳聞,我基於尊重司法,始終隱忍不發。」
他說,直到上個月29日,他到北檢應訊14.5個小時後,各種違背事實、離譜誇張的偵查細節,不斷被少數媒體報導。這些媒體所得到所謂的「獨家消息」,都是片段且不真實的。這樣的洩密,是洩漏不實的秘密、選擇性的洩漏對被告不利的錯誤資訊。
他說,有些部分我們合理懷疑是檢方洩密,例如查扣上百片光碟、張哲琛供稱…等等,除了檢方以外,誰會知道這些內容呢?為什麼檢察官可以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密呢?
他指出,這些內容很多顯然是檢察官自行延伸或者斷章取義或扭曲出來的。今天(13日)出刊的「鏡週刊」就是一例。他強調,尤其「那就回饋給他」這句話,「我像是會說出這種話的人嗎?我從來沒有指示回饋以圖利任何人或單位,所有我參與過的會議,都一再強調所有買賣一定要依法行事,不可以有暴利的行為。」
馬英九指出,北檢一再洩漏不實且扭曲的偵查細節,對比之前北檢檢察官起訴他的洩密案的振振有辭,實在很可笑。他的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女士,上週已經要求北檢對外說明,但直至今日,北檢都沒有正面回應。
他說,這樣的偵辦,已經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公平辦案原則,怎麼可能公平、公正?我們認為台北地檢署以及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顯然已經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因此我要聲請移轉管轄,希望檢察總長能夠發揮檢察一體監督的職權,公平辦案。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