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不修!基隆市1名莊姓老翁(70歲),騎車行經仁愛區忠一路時,看見1名患有精障的少女年幼可欺,於是色心大起,趁機搭訕後並載到一處杳無人煙的菜園裡,並用手強摸少女下體,幸好少女母親在她身上裝有定位系統,當下察覺有異,立刻報警逮捕,日前基隆地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莊翁3年2月徒刑。
檢警調查,少女領有重度身障手冊,今年5月間,走在忠一路及愛二路口時,被騎車的莊翁搭訕,莊翁先是假裝問路,發現少女無法正常表達言論,遂起歹念,假好心說「我來帶妳回家,但先來我家坐坐喝杯茶吧!」便將少女載往中山區的一處偏僻菜園。
事發當時位於早晨,莊翁在菜園裡強摸少女下體,長達數分鐘,直到下午後,少女母親發現少女尚未返家,利用在少女身上的定位系統查詢到她位在偏僻地帶,當下立刻報警,並成功逮捕莊翁,送辦後,基隆地檢署也依趁機性交猥褻罪將他起訴。
「我只有摸,沒有插入,而且我們是兩情相悅!」莊翁到案後竟狡辯,稱當時他要求進一步發展關係時,少女並沒有拒絕,是在沒有違反她的意願情況下,摸她的下體,但沒有進行性侵的行為。
少女母親則稱,女兒已經不是第1次出事,上次才被1名計程車司機載到郊外性侵,怎料女兒還是不喜歡待在家,此次出外遊蕩又慘被猥褻,所以才裝上定位系統,隨時留意她的安全。
基隆地院審結,認為少女因罹患精神障礙疾病,無法表達自我意見,莊翁竟然還趁人之危,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莊翁3年2月徒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