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秒轟10槍做掉黑道大哥 槍手吳俊廷判19年定讞

天道盟天德會前副會長劉芳成4年前因參與輔大花園夜市經營,及新北市家禽屠宰場等事業與人糾紛,槍手吳俊廷受人指使,製造假車禍騙劉男下車查看,再持槍7秒內連轟10槍殺死劉男;最高法院考量吳男雖自首但沒有坦認犯行,將他依殺人等罪判刑19年確定。

檢警認定,這宗槍殺黑幫大哥案應是利益糾葛導致幕後藏鏡人買凶殺人,但吳俊廷在犯案後一肩扛起所有刑責,辯稱是因為行車糾紛所致,與輔大花園夜市利益衝突無關,雖然吳男已被依殺人等罪判刑定讞,但幕後藏鏡人身分仍是謎。

34歲的吳男受姓名不詳的人所託,他在2013年8月7日於輔大花園夜市附近勘察路線,當晚他在夜市附近埋伏,等候劉男結束夜市的會議,從夜市開車欲返家途中,他騎乘機車尾隨劉的汽車,準備槍殺劉男。

吳男以騎乘的機車故意踫撞劉的汽車,以此方式誘騙劉下車查看車損,等待劉下車後,他就取出預藏的制式手槍,朝劉的腹部等身體要害部位開槍射擊,7秒內連續開了10槍,劉因出血性休克死亡,他逃亡後因自認難逃法網制裁,帶著作案的凶槍向警方自首。

歷審都認為,吳男非法持有槍彈,對社會大眾的身體、生命及社會治安影響重大,且他在短短時間內連開10槍奪命,犯罪情節及手段非常嚴重,他雖自自但未坦認犯行,亦未對死者家屬賠償,將他判刑19年、併科罰金10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院判決吳男須賠償劉男同居女子已付喪葬費1萬4千多元,2名經認領中的17歲兒子212萬餘元、15歲女兒228萬餘元,共計440萬多元。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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