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生在今年6月間的人倫悲劇,台北市陳姓男子懷疑妹妹要殺他,他先發制人持菜刀將妹妹砍死,台北地院將他依殺人罪判刑12年,他被提訊聆判後,向法官鞠躬表示「我接受」。
51歲的陳男與49歲的妹妹都患有思覺失調症,2人同住北市南昌路住處、平日無業,生活都靠政府補助過日,他們平常在家相處時就感情不睦,經常發生口角,80多歲的老母親時常會去照顧他們。
今年6月15日凌晨,陳母接到兒子電話說「發生命案」,她感覺事情不對勁立即報警,轄區員警趕到現場後,發現陳男呆坐在客廳沙發上,眼睛邊框染血,衣服有被水沖刷過痕跡,員警在臥房內找到陳女,她的頸部遭砍多刀已死亡。
陳男被逮後說詞反覆,一度聲稱妹妹要殺他,他就拿起家中菜刀,趁妹妹不注意時殺了她,後來又改口否認殺害妹妹,辯稱不清楚案發經過,檢方根據精神鑑定結果,確定陳男殺人時並無精神喪失,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北院審結18日宣判,並提訊在押的陳男到庭,法官宣謮主文諭知將他判刑12年後,他向法官們鞠躬表示「我接受這個判決」,聽判後還押台北看守所。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