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性侵疑作假?港姐氣po報案證明

港姐出身的麥明詩,因為今年初在網上聲援遭到性侵的運動員呂麗瑤,自爆早在17、18歲時遭到性侵,讓外界相當震驚。但事後她被質疑用「性侵」二字太過嚴重,讓麥明詩還一連串貼出「性侵」解釋與用法,如今又被懷疑根本是造假炒新聞,她昨晚乾脆在網上貼出早期的報案證明,堵嘴酸民。

麥明詩因為自爆性侵一事引發喧然大波,現在更被網友質疑造假,她昨在臉書貼出一張警方報案證明書,透露過去兩周因為回想起早期事件,內心承受不小壓力。更說自己其實本意是分享在法律下如何保護自己,沒想到引發諸多疑慮。

不過麥明詩也藉此鉅細靡遺回顧當時,表示事件發生在2012年的8月5日至12日的內地交流團,坦言當時過程涉及暴力,但還好沒發生最壞狀況。她附上當時她返回香港後的報案證明,內容還提及證人證供在2013年11月1日遭銷毀,警方未能找回副本;而她提出證明就是希望能堵住不少酸民的嘴,不少粉絲則給麥明詩鼓勵與支持,感謝她的勇敢!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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