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年前轟動全國的北市信義區夜店圍毆殺警案,台灣高等法院今(28)日宣布二審判決結果,被告許淳凱維持13年徒刑。不過,許嫌昨日遭警方盤查,他當時情緒激動,還嗆聲「我就是非常討厭警察!我殺警案,怎麼樣」,警方隨後發現他藏有大麻電子菸。
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瑞安所所長陳育健受訪表示,警方於27日凌晨2時許執行攔查勤務,於市民大道與光復南路口攔查1輛白色賓士,當時在車上的許嫌情緒激動,不願意配合盤查;警方要求他下車,還被許嫌嗆聲「我就是非常討厭警察!我殺警案,怎麼樣」。警方隨後在許嫌車上起出1根電子菸,經檢驗確認摻有二級毒品大麻。
許嫌看到大麻電子菸被起出,態度馬上大轉彎,說了句「不要鬧了」,並向現場員警道歉,但還是遭到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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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