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凌虐前女友 渣男判11年賠130萬

彭姓男子認為黃姓女友劈腿,今年6月持刀潛入住處,軟禁14小時並性侵,黃女以Line跟男友求救,遭彭男持刀刺頸傷害,高雄地院依強盜、性侵等罪判彭徒刑11年,其中4月可易科罰金,並需賠償130萬元,可上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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