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因情感精神疾病住院的女大生小艾(化名),必須吃安眠藥才能入睡,不料同樣住院的一名50歲躁鬱症許姓男子,趁她昏睡時兩度進入病房加以親吻,性侵得逞,事後雙方雖達成和解,許男被判2年與監護1年,但認為判的太重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許男當時躁鬱症發作、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降低,改判緩刑。
判決書指出,年約50歲的許男患有宗教妄想和躁鬱症,前年7月住院,1個月後一名年約20歲的女學生小艾,也因情感性精神疾病入院,不料許男竟在同年8月22日上午利用小艾吃安眠藥熟睡,兩度進入對方房間親吻並指侵得逞,小艾直到同年11月接受學校諮商會談,才說出曾遭病友性侵。
許男與小艾利事後達成和解,一審鑑於許男尚有妻子與孫女要撫養,判他2年並監護1年,但許男認為刑期太重,強調自己當時因為躁鬱症發作,性慾高漲才會犯錯,提出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為,醫院鑑定報告確實記載:「許沒有性侵害前科,但躁鬱症發作時的確有發現會性慾增加、言行輕浮、故意接近異性等行為,需接受躁鬱症治療」,因而認定他犯案時受躁症發作影響,導致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顯著降低,因此判緩刑,但為避免病情惡化,保護管束期間內每月至少需完成個別精神、心理治療四時小時,直到檢察官評估認已無必要為止。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