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47歲林姓男子與46歲王姓前妻已經離婚,為了照顧2個女兒,兩人還同住在一起,只是林男還時常對前妻求歡遭拒,前年七月某日深夜,林男凍未條,趁前妻洗澡時,將她慣用的助眠藥放入水杯讓她喝,準備迷姦前妻,不料王女發現藥量減少,察覺可能被前天動手腳,於是將計就計假裝喝下藥昏睡。
林男以為詭計成功,便將前妻抱回2樓房內,趁她昏迷之際欲摸其下體,結果前妻醒來喝斥:「你想幹嘛?」,前夫嚇一大跳發覺詭計遭識破,此時剛好朋友打電話邀約,就趕緊出門。
王女見前夫外出,便打電話給他:「我身體不舒服,要快回家。」,林男見機不可失,即趕回家中,進到房內見裝睡的前妻撩人姿勢,便上前欲脫下前妻衣物準備性侵,結果前妻睜開眼大罵,林男才罷手。
《ETtoday》報導,王女事後怒告前夫妨害性自主,檢警也從王女的水杯內驗出助眠劑成份,新竹地院法官認定林男罪證明確,觸犯乘機性交未遂罪。
法官審酌林男一時難以控制情慾,對其前妻乘機性交未遂,造成被害人身心傷害,但考量林男與被害女和解,並付清和解金,犯後態度尚可,加上王女願原諒前夫,因此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1年8月徒刑,緩刑2年,期間保護管束。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