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名陳柏瑞的饒舌歌手「Q毛萬」,去年與3名好友夜闖台北市立動物園,四處嬉鬧尋找動物,還以手電筒照射動物,甚至將錄影畫面上傳Youtube炫耀,遭檢方起訴聲請簡易判決,法官以陳男過去犯妨害名譽案件獲緩起訴,卻在緩起訴期間再犯案,判決陳拘役50天,不准緩刑,陳不服上訴,法院改判陳緩刑2年,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確定。
陳男因於去年2月間,上傳Youtube「我做過最瘋狂的事!半夜逛動物園!」影片,影片中陳和3名大學男同學,翻越圍牆進動物園,並用手電筒照射動物、拍照,引發議論,事後園方提告4人涉犯侵入建築物附連圍繞土地罪,檢方起訴4人,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認為4人坦承犯行,因法治觀念淡薄,判4人拘役各50天,其中陳男之前創作的歌詞中,以不雅字眼暗喻拍攝「小歪廚房」教網友做菜的網紅「小歪」,被控妨害名譽,獲檢方處分緩起訴,法官以陳男在緩起訴期間犯案,不准緩刑,其餘3人皆獲緩刑2年、義務勞務60小時。
陳男不服,上訴請求緩刑。北院合議庭審酌後,改判陳緩刑2年,但為了讓陳了解國家法制之重要性,並檢視日後悔悟態度及彌補本案損害等考量,要求陳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全案確定。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