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艦案 北檢提抗告 續追4744萬美金

原特偵組針對拉法葉艦案,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人、公司不法所得,台北地院7月裁准沒收273.6億元,台北地檢署8日表示,歷經6個月的送達時間,檢方終於收到裁定書,檢方認為北院裁准金額與聲請範圍有落差,已向高等法院提抗告,希望繼續爭取北院駁回的4744萬多元美金(約台幣13億9千萬)和孳息。

特偵組針對拉法葉艦案不法所得,前年聲請單獨宣告沒收軍火商汪傳浦妻子、4兒女及3家公司不法所得及孳息9億6975萬美元,北院歷經1年多審理,去年7月21日裁准沒收汪家分散在瑞士等6國境內的本息9億14萬6687.18元美金、折合新台幣273.6億元。

但檢方另聲請沒收汪家人匯到美國、法國、新加坡、巴哈馬、大陸、香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9個國家地區的4744萬多元美金和孳息,被法官認為檢方無法提供具體已孳息證據估算,裁定駁回。

北檢、汪家對裁定結果均表示不服,擬將提起抗告,但因拉法葉艦案卷資料屬國防機密,且因汪家人均滯留在海外,以致拖延裁定書送達時間,將近6個月才收到裁定書。

北檢擔心汪家人藉「以拖待變」方式,拖延沒收海外不法資產的法定5年期限,因此收到裁定書後,在第一時間就向高院提起抗告,繼續爭取其餘4744萬多元美金和孳息。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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