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勤務開槍打死竊嫌的台北市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後,心情輕鬆的表示「心裡的石頭終於可以輕輕放下」,張景義強調從案發到現在,他心裡只有「無愧於心」4個字。
張景義說,案發至今他的心裡只有無愧於心4個字。(張孝義攝)到北院聆判的張景義,在審判長黃翊哲宣判無罪的那一刻,抿著嘴的張景義終於有了輕鬆的感覺。
張景義說,案發當時他是1名執法者,這個無罪判決等於給了執法者1個公理。過去員警同仁害怕用警械,造成自己受傷或危害擴大到無辜路人,這個無罪判決後,同仁們在必須用槍時的心情,會有影響的。
判決無罪後最想做的事是什麼?張景義說,最想打個電話給屏東老家的父母,告訴他們「剛才法官說無罪了」。案發至今的5年,張景義感謝長官、同事在言語及行動上的支持,他會盡力幫助死者的3個小孩,但絕不是用和解來換無罪。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