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到金曲歌王殷正洋家 竊賊判1年2月

曾獲得金鐘獎、金鼎獎和金曲獎的最佳男演唱人,有「三金歌王」稱號的殷正洋位在淡水的住處,去年5月12日遭侵入,損失4萬元支票,警方循線逮捕余姓男子,士林地院審結,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10月。

21歲余姓男子擔任油漆工人,見殷正洋、李文媛位在淡水的獨棟住宅無人,趁著中午李外出時,先翻入庭院,闖入客廳,但沒有竊得任何財物,隔了2小時後,余又回到屋內,進入2樓主臥室,在衣櫃內的外套發現現金4萬,以及1張8萬元支票。

殷返家後,發現屋內遭翻箱倒櫃,立刻報警,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在蘆洲逮捕嫌犯,余剛開始否認犯案,辯稱因為要進入隔壁才會翻牆入內,直到法院開庭,他才坦承犯案,法官分別依侵入住宅竊盜未遂、侵入住宅,分別各判4月,得易科罰金4萬,以及有期徒刑10萬,可上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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