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聲景觀餐廳因「水」惹禍 清潔婦打掃滑倒怒告雇主

位於台中市新社區的水聲餐飲店,因水聲而聞名,卻引因「水」而惹禍。因其室外廁所的木板通道,因時間久遠長青苔,卻缺乏防滑設施、警示標語;尤姓業者的母親堅持讓劉姓服務人員在雨天去打掃,致劉女跌倒,造成第2、3節腰椎滑脫,壓迫神經等傷害。台中地院審結,依業務過失傷害判尤男4月徒刑。

劉女指稱,按發當天,她先打掃完室內男女廁所,因當時下著雨,原本想說隔天再打掃室外廁所,但負責現場指揮的尤姓老闆媽媽說不行,還嗆一句:「要不要做?」她去打掃完6間廁所,正準備折返走到第3間前就滑倒,當時因不是用餐時間,還好其他人經過。

劉女說,她走回廚房時,有告知其他工作人員摔倒的事,本來想告知老闆的媽媽,因當時已經有客人到開始出菜,她就忍著痛繼續工作,直到晚上約8時老闆回來,她告訴老闆:「你媽媽叫我打掃廁所,害我跌倒」。

尤姓老闆則辯稱,案發時他不在店內,也沒人看到劉女跌倒,還質疑是不是因劉女有舊傷,才會有壓迫神經等問題;他還說,劉女已經工作3個月,應知道打掃時要穿雨鞋,也應該對現場環境很了解,她跌倒受傷與該店設施及環境無關。

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該店連通室外廁所是木質通道地板,地板上無遮雨設施,業者應維護工作場所,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或採取必要防範措施,例如:設置防滑設施、設置警示標誌,提供防滑膠鞋,加上該木質地板有青苔未除,才導致劉女滑倒受傷。依業務過失傷害判尤男4月徒刑。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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