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檢察機關「去法院化」 定農曆年前完成

法務部長邱太三為了推動司法改革,決定檢察署名銜「去法院化」,邱太三11日在第73屆司法節上強調,將「法院」2字從檢察機關名銜中拿掉是社會與法界的共識, 預計今年農曆年前可完成。

邱太三說,過去有些人士認為,地檢署跟法院難做區分,因此法務部參照德國相關機制,將把地檢署的法院兩個字去除,未來會把所有的檢察機構逐步去法院化。

雖然改名牽涉修正法院組織法,但立法院未對此列入優先法案,不過基本上機關更名不會有太大的爭議,也是各界共同期待的,原則上法務部會先換招牌,至於法院組織法修法部分,希望下會期盡快通過三讀。

另監獄人權部分,邱太三表示,總統及行政院長對於監獄人權及設施非常關注,目前八德

外役監、雲林第二監獄、彰化看守所等3個監所改建,已經過行政院核定,預計4年內會興建完成。

對於各界關注的吹哨者保護修法議題,邱太三說,近幾年食安、金融弊案備受矚目,司法制度有一塊不足的地方,即「吹哨者」的保護;食安、金融事件影響的是社會上的每一個人,但影響層面越大的事,通常犯罪結構越緊密,司法公義實踐越困難。目前修法公部門比較沒爭議,但私部門及業界有不同意見,所以法務部有辦研討會集思廣義。

此外,邱太三也提及檢察官的團體辦案,目前共有8個地檢署實施,讓這些地檢署在編制上多1個主任檢察官,要來做帶領團隊辦案,而且未來起訴或不起訴,都要共同具名負責。

他說,法務部希望各地檢署偵查組跟公訴組合一,以因應日後施行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時的法庭攻防,蒞庭檢察官必須了解所有偵辦過程,並要一一提示相關證據,因此未來蒞庭檢察官一定是偵辦的檢察官 這樣才有辦法對證據做有效說明及提出。

邱太三在司法節大會致詞時強調,我國從1943年1月11日司法獨立,一路走來,司法發展是否都和社會脈動相連?是否都能取信於民?是否能為國家社會在最基礎的公平正義上,肩負起應有的責任?未來如何讓國家社會整體發展的制度能更公平?在個案上更能實現公義,都是司法人要深思的。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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