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歲曾姓男子的自小客普通駕照遭吊銷多年,向開計程車的連姓友人借用駕照及執業登記證彩色影印、貼上自己照片,向車行租借計程車蒙混營業。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員警停紅燈時眼尖發現有異,攔查後以登記證不符規定開單,曾男簽收時竟一時疏漏簽下本名而露餡,遭涉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送辦。
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員警日前巡經公園路段停等紅燈時,眼尖發現一旁計程車內的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有異,經攔查,自稱姓連司機堅稱登記證是他所有,還拿出職業駕照提供查驗,員警發現該登記證係彩色影印,不符規定當場開立舉發單。
沒想到,司機簽收時失慮竟簽下自己的曾姓本名,員警發現簽名與登記證資料不符,曾男才坦承是向朋友借來影印。
住在和平區的曾男說,他只有普通小型車駕照,且已遭吊銷多年,聽說在台中火車站附近開計程車,生意不錯,他向開計程車的友人借駕照和職業登記證,以彩色方式影印再貼上自己相片,他嘗試拿去展示給很多人看,但是沒人看出真偽。
曾男更大膽地拿去向車行租借計程車,連計程車行也沒發現,他才將計程車開進鬧區,想蒙混營業賺錢。他還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百密一疏,居然踢到鐵板,除被開單、還遭移送法辦,實在得不償失。
(中時)

